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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单位向伊春市广播电视局递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
填写《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外卫星传送电视节目许可证申请表》1式4份
伊春市广播电视局初审同意后上报
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局审批
施工安装
省、市广电局和市国家安全局联合进行验收
伊春市广电局转发《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证》
1、办理机构:伊春市广播电视局技术管理科
2、办理地址:伊春市伊春区临山路16号
3、办理时间:法定工作日
4、联系电话:0458—3903213
5、办理时限:7个工作日内签署审核意见报送省广电局审批
6、申办对象资格:
(1)级别较高、规模较大的教育、科研、新闻、金融、经贸等确因工作需要的单位;
(2)三星级或国家标准二级以上的涉外宾馆;
(3)专供外国人和港、澳、台人士办公或居住的公寓等(办公或居住区内境外人士所占比例在80%以上)。
(4)个人不能申请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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