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伊春市广播电视局高度重视“3.15”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新闻宣传报道活动,认真组织,精心安排,创新宣传报道形式,丰富宣传报道内容,精心设计报道栏目,周密安排报道计划,为我市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发挥了广播电视媒体的重要作用。
“3.15”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夕,广播电视局就召开了编务例会,认真部署了“3.15”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宣传报道工作,提前设计栏目,制定报道计划,安排好采访路线。电台、电视台根据自己的工作实际制定采访计划,并将记者分组、分片,深入到各区局和基层群众当中去采访。两台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,围绕“消费与服务”这一主题,以改善消费环境、促进消费增长为重点,以多种有效的宣传形式,大力宣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。通过广播电视媒体的宣传活动,彰显了执法部门新的服务理念,提升了广大市民和消费者的维权能力以及社会的监督作用,营造了良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舆论氛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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